【文字】365体育官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大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五、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六、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为指挥长、应急、发改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监测和预警
本行政区域内发现险情,或接到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区应急局与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初步研判,起草预警通知或紧急预警通知,根据事件类别,由主管部门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抄报市有关部门。
八、应急处置与救援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对于一般事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在 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相关部门报告。
九、应急响应
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区级响应。
十、后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一、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通信、应急队伍、经费、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装备、交通运输、技术储备等保障。
十二、恢复与重建
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乡镇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区政府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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